揭开“伪区块链”外衣,警惕虚拟货币非法集资骗局
数字货币的财富聚集效应使得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成为近年来公众关注的热点,随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规模不断扩大,各种打着“区块链”技术旗号的骗局也层出不穷。
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现状
从世界数字资产市场的发展状况来看,全球已有1500多种数字货币,2021年5月,全球数字货币交易所数量逾12000家,总市值达2.55万亿美元,第一次超过了美元流通量。因为目前数字货币仍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致使不法分子利用数字货币的匿名性特征逃避监管,从而进行投机炒作、非法集资等活动,既严重威胁了数字货币的价值储存功能,也增加了投资人遭遇非法集资骗局的风险。
今年5月1日,我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非法集资的定义、防范方式以及处置办法等内容,并正式将游离在灰色地带的区块链、虚拟货币等纳入监管范围。
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案例分析
以“普洱币”特大集资诈骗案为例,2018年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致使数千名投资者被骗资金3.07亿元。
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平台对外宣称,其发布的“普洱币”是一种以海量藏茶为抵押的虚拟货币,投资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洱币”都有对等实物藏茶作为抵押,投资人可将“普洱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买卖,并在境外设立服务器,以此赚取差价。然而,侦查发现,其买卖价格的变动由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洱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而该公司则通过“趣钱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为吸引更多投资人,该公司还在发布会上承诺将投资人持有的“普洱币”通过两次拆分,使投资人持有的“普洱币”价值扩大100倍,并宣称将补充更多藏茶作为支撑。实际上,该公司只有少量的库存藏茶,为掩人耳目,雇佣“操盘手”在前期拉升币价,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洱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洱币”毫无价值。
从监管披露的案件来看,目前很多非法集资花样翻新,披上了金融科技的“外衣”,犯罪手段多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犯罪分子多通过互联网沟通、收支资金,具有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等特点。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远程进行违法活动,并假借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从事诈骗活动,致使不法资金很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较大。
二是隐蔽性、诱惑性较强。新型非法集资利用“区块链”等热点概念炒作,包装成“高大上”的技术创新项目,曲解国家战略导向,或利用名人站台宣传,普通公众难以辨别,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同时,通过后台控制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营造高盈利假象,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具有较强的诱惑性。
三是存在传销、诈骗等多种违法风险。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实质仍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虚拟货币类非法集资应对策略
对于此类非法集资诈骗,我们应保持理性,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主要策略包括:
一是擦亮眼睛,理性看待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数字货币通常定义为以数字形式存在的加密货币,可以根据发行机构划分为两类: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具有主权性和法偿性;私人数字货币如比特币、Libra等可在部分市场流通或清算。但是对于部分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金融创新”,如一些注册在境外的ICO项目、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实际上只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其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广大消费者要擦亮双眼,识破这些“金融创新”背后的陷阱,切勿盲目轻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最终让自身财产受到损失。
二是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投资常伴风险,想要高收益必然要承受高风险。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勿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日常注意学习金融和投资相关知识,正确客观评价自身风险承受度,选择符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方式与投资渠道,及时向专业财富管理顾问咨询。合理控制投资额度,保持良好心态,理性投资。
三是不跟从、不盲从,不掉入“名人站台”陷阱。当前名人站台是许多“骗子区块链”的惯用手法,因为本身没有多少实力,所以只能靠名人来“撑场面”,或是用“硅谷从业N年的投资人”“华尔街N年的合伙人”的项目来打造“全明星”团队,让投资者忽略项目本身的资质及风险。因此,投资人还需要冷静对待,不轻易将名人效应与好项目画“等号”。
本文经授权发布,除注明来源外,均为全球财经用户投稿,不代表全球财经立场。。
举报邮箱:1@10000.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