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员重提《证券清晰法案》,将数字资产定义为商品而非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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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aily 星球日报译者 | 念银思唐
摘要:
- 美国众议员 Tom Emmer(R-MN)再次提出《证券清晰法案》(Securities Clarity Act);
- 该法案可能会消除围绕新加密资产的一些监管不确定性。
去年 9 月,美国明尼苏达州众议员、共和党人 Tom Emmer 提出了《证券清晰法案》(Securities Clarity Act),以为那些希望获得美国证交会(SEC)和其他监管机构“首肯”的加密货币项目提供一些政策防护。该法案旨在阐明作为证券发售的一部分出售的投资合同资产或数字代币是独立的,并且是商品,不是证券。Emmer 提出的立法将修订现有证券法,以将代币从证券的定义中排除。根据众议员 Emmer 网站上的新闻声明,该法案将允许符合证券登记要求的公司或有资格获得豁免的公司“在不增加监管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向公众分配其资产”。声明继续指出,与证券产品相关的数字代币“实际上是商品,而且一直都是商品”。
正如 Decrypt 当时所报道的那样,该法案在民主党控制的众议院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很小。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 H.R.8378 被提交给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之后,它从未被采纳。
但是众议员 Emmer 再次提交了这一法案,并且这次有两位民主党作为共同提案人,分别是佛罗里达州的 Darren Soto 和加利福尼亚州的 Ro Khanna。两位民主党人的加入使该法案有更大的机会在委员会中讨论,甚至有可能被提交到国会。
新提交的法案与 2020 年初次提交的法案完全相同,只是有一个表面上的变化。它的基本前提建立在 1933 年《证券法》的措辞基础上,该法将投资合同定义为当某人向“普通企业”付款,并引导为“期望从发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中获得利润”。
该法案认为,这些投资合同应与构成其基础的资产分开。因此,投资合同可以是证券,但不一定是其附带的代币或加密货币。Emmer 在法案中指出,全球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不同的做法”,而美国的做法则“阻碍了数字资产行业的发展”。
换言之,Emmer 等三位众议员提议的法案似乎对未来的代币销售非常友好。通过定义联邦监管机构应该如何对待加密货币,该法案如果签署成为法律,它将确认数字资产是商品而非证券,这意味着初创公司将可以自由出售和交易加密货币,而不必担心需要在 SEC 将其注册为证券。
《证券清晰法案》已经获得了数个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游说团体和智库的支持,包括数字商会(Chamber of Digital Commerce)、区块链协会(Blockchain Association)和 Coin Center。
在 2020 年,非营利组织 Coin Center 的执行董事 Jerry Brito 称该法案是“我们见过的最明智的方案,可以让人们清楚地了解证券法如何适用于数字资产。”加密货币证券法律专家 Gabriel Shapiro 则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它(该法案)误解并混淆了现有的证券法。”
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大多数业内观察人士都认为,围绕加密货币的现行证券法尚不明确。就在昨天,SEC 委员 Hester Peirce 和 Elad Roisman
:“市场参与者在数字资产及其交易的证券法应用方面明显缺乏明确性,”他们表示。这一次,新法案或许能够在国会得到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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